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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門派出270人在葵涌、荃灣、青衣、八鄉及打鼓嶺共76個地點,突擊搜查,共檢查205人士的身分證明文件。本報記者蔣焯文 攝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邱益忠、鄭佩琪)《2009年入境(修訂)條例》已於昨日生效,非法入境者持「行街紙」在港工作,即屬刑事罪行,聘用他們的僱主亦要承擔刑責。特區政府多個部門昨日採取「反黑工」聯合行動,在新界南和新界北拘捕29人,涉及22名非法勞工及7名僱主。當局犁庭掃穴下,「黑工」罪行轉趨地下化,不再明目張膽在街頭和地盤兜生意或工作,改為透過相熟朋友介紹,承接隱蔽的工作,以保生計。
入境處聯同警務處及勞工處昨晨8時至下午5時半展開名為「Power Player」的反黑工行動,派出270人在葵涌、荃灣、青衣、八鄉及打鼓嶺共76個地點,突擊搜查回收場、貨倉、工廠大廈、物流公司、停車場起卸區等,共檢查205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拘捕29人,涉及22名非法勞工及7名僱主。
被捕者包括旅客非法入境者
在拘捕的非法勞工中,8名是非華裔的非法入境者,9名為非華裔訪港旅客及5名內地訪港旅客。非華裔「黑工」多數擁有菲律賓、巴基斯坦及孟加拉等國籍,當中8人持「行街紙」。入境處首席入境事務主任楊子忻昨稱,政府會嚴厲打擊非法入境者在港工作,並指法例生效後可加強阻嚇力,減少黑工情況。
楊子忻表示,條例訂明非法入境者接受僱傭工作,開設或參與業務即屬違法,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他續稱,僱主聘用他們同屬違法,高等法院曾於2004年頒布判刑指引時指,僱用不合法僱員屬嚴重罪行,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最高可被判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重慶大廈南亞裔工人減少
隨著有關法例的修訂及政府加強執法,南亞裔人士在港工作漸趨低調,尖沙咀重慶大廈是南亞裔人士的「聚腳地」,過往不時有判頭到重慶大廈找南亞裔工人開工,昨日情況已經改變,門外場面變得非常冷清,但本報記者仍目擊到零星的南亞裔人士在運送貨物,及為貨主「睇貨」。
有南亞裔黑工表示,在港工作是為了賺取生活費,明知違法也要鋌而走險。在旺角女人街協助檔主「搭棚」擺設攤位的巴基斯坦籍黑工,目前持有「行街紙」,他指每月約賺取4,000至4,300元的薪金,勉強能夠應付在港的生活開支,雖然政府已修例,知悉自己違反逗留條件,但為了生活也沒有辦法。
周聯僑:裝修維修工難察覺
建造業總工會理事周聯僑相信,修例會起阻嚇作用,大型地盤的判頭為免犯法,都不會聘請黑工。不過,他指裝修及維修工程主要在室內施工,較難察覺有否黑工打工,相信有判頭會以身試法,促請入境處及相關部門加強巡查。他稱,有一批南亞裔黑工專營小型維修工程,活躍於深水鶠B紅磡及觀塘等舊區,每天從事搬運泥頭及清潔工作,日薪約100至300元,比本地工人收取的700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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