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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譚榮康(戴口罩)獲准保釋,由親友遮掩乘的士離去。
【本報訊】中年警長去年5月在警署報案室內,以拳頭襲擊剛完成駁頭骨手術的疑犯頭部,令疑犯的假頭骨碎裂,更誣告遭疑犯襲擊,疑犯因而被控襲警,但在審訊期間被裁判官查問而揭發事件,警長早前否認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的罪名受審。裁判官昨日表示雖然事主為積犯,但其證供誠實可靠,判警長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月21日判刑。
疑犯遭反控襲警幸脫罪
49歲被告警長譚榮康在聽到裁決後,休庭期間不禁走到公眾席後面擁著一名女士,雙眼泛紅偷偷哭泣。
近30名到庭聽裁決的親友及同事,先後輕拍被告的肩膀,以示安慰。被告被控在2008年5月11日,在油麻地警署報案室內嚴重傷害男子列善宏,列去年8月因襲警罪受審脫罪,當時裁判官得悉他曾被人襲擊,遂要求警方調查,警方後來以傷人罪名起訴被告。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初犯,只是一時衝動才犯案,今次罪成令他失去所有,其家人亦會受嚴重傷害。但因被告的外父剛在月初離世,希望法庭批准被告能辦完喪事後再作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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