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內地首份企業家犯罪報告出爐之前,律師王榮利對1990年以來的企業家犯罪進行系統的調查。據其觀察,在近20年來媒體曝光中,共有305位企業家犯罪被查處,企業家犯罪呈現出明顯的上升趨勢。
在1997年,見諸報端的國企企業家和民營企業家犯罪僅有3例。到了2000年,上升為10例,稍後逐年增多,高峰時的2007年達到40例,2008年稍有回落,但到了2009年,企業家犯罪激增至84例。
究其原因,王榮利認為,內地的企業家幾乎都是中國實踐市場經濟以來才成長起來的,多數缺乏與市場經濟相匹配的法律意識和素養。以落後的觀念經營企業,以不足夠的法律意識商海搏浪,等同「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池」。
另一方面,部分國企企業家身居高位,卻「以權邀錢」;不少民企老闆受暴利誘惑,不惜以身試法,讓人嗟歎。內地發展市場經濟,無疑給予千百萬企業家實踐自我理想的成長空間,但無論何時何地,守法經營卻依然是企業家必須恪守的底線。 ■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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