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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被3名員工追討近7年的「假期補薪」及「假期補薪差額」。 資料圖片
【本報訊】電視廣播有限公司(TVB)3名員工,昨日連同工會代表,到勞資審裁處追討近7年的「假期補薪」及「假期補薪差額」,認為公司不但沒有補回法定假期,而在發放假期補薪時,只給予底薪,沒有計算當中涉及的超時薪金,每人所涉差額約2萬元。工會表示,今次是首批員工代表的追討,估計未來因同類情況向公司索償的,有超過逾400人。
勞資雙方由於在昨日未能達成共識,案件押後至3月1日再訊,審裁官希望雙方能和諧協調處理事件。TVB代表在庭外表示希望能「以和為貴」。
工會代表吳冠君認為,公司計算假期的工資極不合理,超時補薪亦屬薪金的一部分,沒理由不計算在內,認為資方的做法無法接受。今次3名申索人是首批向勞審處提出申索的員工代表,未來因同類情況向公司追討的估計達400多人。
公司舊例 假期加班不計工資
3名申索員工為馮家偉、柯志龍及莫建華。他們指公司自2003年至今,發放法定假期補薪時,只以7000多元的底薪計算,並沒有計算當中的超時工資,故出現差額。他們又指出,公司在2007年7月1日訂下新例,列明加班時薪計算在工資內,但舊例卻沒指明員工工資包括加班時薪,而「糧單」與稅單也沒有顯示。另馮亦向TVB申索,他在2004年至2005年的法定假期上班,但公司卻沒有補回假期或薪金。
TVB代表辯稱申索人所追討的差額,在舊例上不符合公司標準,又指他們沒有法律根據。代表堅稱馮家偉在該時段期間已「放假」,馮所指並非事實。
似國泰空姐案 官盼勞資和解
主任審裁官譚利祥表示,TVB員工計算薪酬方法類似國泰空姐,是按月薪計,規定每周須工作的時數,但沒有將超時時薪及佣金等計算在薪酬內。早前國泰空姐向高等法院上訴追討假期薪金,案件最終判空姐敗訴。
審裁官希望案件以協議方式處理,勞資雙方應和諧相處。他指TVB在新例下的說法「站不住腳」,並認為以公司的薪酬計算方法,不可能不包括超時時薪,員工在新例下的申索勝算較高,提議公司就新例計回假期補薪差額予申索人,以達成和解。TVB卻指須諮詢內部意見,工會代表亦表示未能決定會否接受只取回2年多的差額,希望能押後案件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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