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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名中七學生,聲稱以偷竊來減輕考試壓力,惟上得山多終遇虎,當場被店員截獲,昨於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望子成律師的被告母親,在庭上飲泣,希望裁判官給兒子「走出法庭,重新做人」機會。被告暫准保釋,待取感化報告後判刑。
穿校服出庭遭官批評
18歲被告任律科(見圖),今年1月20日在粉嶺華心h商場的超級市場內偷竊果仁、午餐肉和吞拿魚,總值140多元。被告昨身穿整齊校服,由母親和3名胞姊陪同出庭,署任主任裁判官吳蕙芳質問他為何要穿校服,被告辯稱覺得校服是正式服式,惟吳官指他並非帶給學校光彩,不應穿校服出庭,更指被告此舉反映其歪曲了價值觀。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父母分別任職廚師和食環署職員,被告本質不壞,學業成績亦不俗,經濟科成績更為全班第1名,校內外籍老師和家人均替他撰寫求情信,指他為人有責任心及和藹可親。
吳官聽完求情,指被告並非第一次犯案,只是「第一次失手」,又指盜竊的人會越來越大膽,被告解釋因一時衝動和面對考試壓力而犯案。吳官苦口婆心勸勉他「成績好無用,品德好才成,你不用考第一,考第二、三都無問題」並指其家庭教育有問題。
母求裁判官「給他一次機會」
被告母親親自向吳官提及自己因工作而忽略兒子,邊哭邊懇求裁判官「給他一次機會,將來不再行差踏錯,懸崖勒馬,走出法庭重新做人,我會好好管教他」母親又慨嘆,其4名女兒都讀大學或大專,她希望孻子將來可做律師,吳官聞言便鼓勵2母子,將來可寫信到律師公會,坦承自己年少犯錯,相信仍有當律師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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