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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譚靜雯)發展局擬容許大角咀港灣豪庭透過繳納豁免費,贖回屋苑內公共空間的業權。港灣豪庭業主立案法團主席王嘉盈說,政府至今仍未跟業主接觸,闡釋豁免費計算方法和準則,令業主立案法團無法就豁免費諮詢業主的意見,故促請當局盡快公布有關詳情。她又說,發展商當年在售樓時,沒有清楚解釋平台花園為公共空間,才會引起爭議,認為發展商應負起責任,為業主支付全數的費用。
申請豁免開放平台花園
港灣豪庭4樓平台花園(見圖)雖位處私人物業內,但地政總署的地契將花園列作公共空間,必須開放予公眾使用。早前,發展局表示擬酌情處理,容許港灣豪庭業主申請豁免開放平台花園予公眾,業主只需獲區議會同意,並支付一筆豁免費後,平台花園就可變成業主的私家花園。
發展局發言人回應稱,地政總署會透過評估有關物業和業主提交的豁免申請書內容,例如豁免後物業價值的得益,釐訂豁免費計算方法,而政府產業測量師將就每宗個案作出專業評估,所以豁免費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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