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有工會收到十多名迪士尼樂園的員工投訴,指公司昨日向員工派發「減少全薪病假同意書」,每年獲支付100%工資的有薪病假由12天改為4天,超過4天的病假,每日只獲80%支薪,料千名員工福利受損。工會不滿公司單方面更改合約,要求資方擱置有關建議,並讓已簽署同意書的員工收回文件。工聯會法律顧問鄺志堅指出,根據《勞工法例》,連續受僱滿1個月的員工,可獲2天、80%支薪的有薪病假;但今次事件中,迪士尼未得員工同意下,單方面更改合約,做法違反合約精神。
迪士尼職工會指出,資方一直向員工提供每年12天全薪病假,多於12天則按《勞工法例》每日支付80%工資;昨日卻在無任何諮詢的情況下,將「演藝人員」職系員工的全薪病假減少。工會認為,公司作出任何更改受聘條件前,應先與相關工會協商,而非單方面強制執行。
資方:新規定優於勞工例
迪士尼公司回應,新措施旨在保就業、不裁員及不減薪的情況下控制成本,迫不得已才修訂相關措施,建議在3月1日起生效。在新措施下,所有演藝人員每年可享有的有薪病假數目,比《勞工法例》還要多。迪士尼公司指出,員工可在下月2日或以前,決定是否簽署同意書。公司強調,在實施新措施前,已向員工收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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