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醫李躍輝於2004年先後發出兩封醫生證明書,以證實一名因中風出現認知障礙的女病人精神狀態良好,被病人家屬批評與事實不符、內容失實及有誤導成分。醫務委員會昨裁定,兩項專業失德罪名成立,各判停牌1年,同期執行。醫委會批評,此案並非普通醫療記錄不全,而是涉及失實陳述,批評李躍輝不負責任,必須停牌。
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昨日宣讀判詞時稱,病人2003年12月腦血管梗塞中風,其認知能力明顯受損,但李躍輝作供時卻自稱,相信她的精神健康可於10多日內回復,根本沒有可能,批評他是不負責任的醫生。麥列菲菲又指出,李躍輝在整個聆訊中,未能證明他採取足夠評估後才撰寫該兩份醫生證明書。麥列菲菲表示,雖然李躍輝在案中未收受利益,但對病人沒有提供醫療協助,必須以停牌作為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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