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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香港並無相關強制回收法例,部分回收商甚至把廢電器儲存在露天場地,嚴重污染環境。圖為堆滿電子廢物的流浮山。資料圖片
政府在1月中就「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發表諮詢文件,提出擬規管「四電一腦」,即電視機、洗衣機、冷氣機、雪櫃和電腦產品的棄置安排。政府建議由生產商、入口商、零售商和消費者共同承擔回收費,而費用可根據產品體積大小而定,小型電器收費約100元,大型電器則為200至250元。
政府同時計劃日後禁止上述受規管產品倒入堆田區,並強制零售商提供「新對舊」的免費收回服務,送新貨時須回收舊電器。
有關計劃的諮詢期為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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