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的真正目的是甚麼?是製造商機或達到用者自付原則?
2. 回收費用未能在持份者間平均攤分,會減低政策的成效嗎?
3. 現時政府主張以預繳式方法徵取回收費用,你支持嗎?為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