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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回收費用 減胡亂棄置
現時香港並無強制回收廢電器,消費者可隨意將其拋到垃圾房,某些回收商更把廢電器儲存於鄉郊的露天場地。不少學者表示,電器內的電路板含有損害肝腎的鉛和水銀,危害市民健康;這些廢電器長期日曬雨淋,易致內含的重金屬滲漏,污染土地及生態環境。政府若向持份者徵收費用,便有足夠資源進行強制回收,並移除廢電器中的有害物料。另外,棄置成本因回收費用而增加,有助減少胡亂棄置廢電器情況。
用者自付 避免浪費公帑
藉徵回收費用,廢電器的處理費用能從政府轉嫁到使用者,避免不公平局面。根據歐盟經驗,平均每噸廢電器的處理成本約4,000元,若再計入收集和運輸工序,總數可達1.3萬元。以政府預算每年處理3萬公噸廢電器來計,有關成本便高達4億多元。有人認為,如此龐大費用應由生產者承擔,而回收費用所得總額亦應足以支付廢電器計劃的所有成本,以做到用者自付的原則。
開發綠色商機 創造就業職位
香港現時大部分廢電器被拆解後,成為電子零件,出售給發展中國家。透過回收計劃,當中8成收集所得的零件、材料和物質均可再用或循環再造。若「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實施後,每年將有3萬公噸廢電器產品需要處理。但現時由私人經營的回收再造中心數目有限,可處理的廢電器只為130至250公噸,必須大幅擴充規模才能應付需求。這既能促進本地經濟發展,提升再造廢電器的技術,亦能創造大量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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