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偷竊詐騙積犯出獄不足一年即重施故伎,假扮學生家長,在港九新界各區假意向音樂中心及琴行職員查詢學琴課程,趁機把教琴老師的錢包偷去,然後利用偷來的信用卡瘋狂購物,總值近27萬元,最終因典押手表留下個人資料而被警方跟蹤,當再次犯案時即場被捕。該名聲稱購入大批海味燕窩用來孝敬年老母親的賊匪,昨在區域法院承認21項偷竊罪,被重判入獄5年。
偷錢盜卡購物27萬
暫委法官林嘉欣在判案時指,35歲被告徐賢聰過往有3次案底,2006年10月因25項偷竊詐騙罪而被判囚3年4個月,被告當年亦是在多間商店內趁機偷去店員的銀包及信用卡,再以信用卡購物,被告今次再犯,法庭必須加重刑罰,以收阻嚇作用,故重判其入獄60個月。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4月28日至8月22日,在港九新界各區,假扮學生家長或向音樂中心及琴行查詢學琴事宜,期間趁機把21名教琴老師的銀包偷走,涉及的現金約8000元,被告再利用偷來的信用卡四出購物,涉及物品達100種,包括按摩背墊、風扇、電子產品、燕窩海味、健康食品、減肥藥、超市現金禮券、日常衣物、日用品及書本等,總值26萬9千餘元。
當舖起贓物尋線索
被告把購入的手機拿往深水鶧狟鈰漅M現。警方去年7月底在一典當舖起回以其中一名事主信用卡簽賬買入的手表,根據典押者資料證實為被告後,開始監視他。同年8月22日,警方跟蹤揭發被告到杏花h商場一間音樂中心再偷竊,即將其拘捕,被告警誡下招認一切,稍後警方在被告東涌逸東h寓所起回大批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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