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多次表明,不會承認公社連策動違憲的所謂「公投」,只會視之為一次補選。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特區政府在按法例為補選候選人免費郵遞宣傳品時,倘有候選人在宣傳品內印上所謂「公投」字眼時,當局應仿效目前處理煙包般,印上警告字句,例如「『公投』並不合法」等字眼,以表明特區政府的立場。
代寄違法宣傳品荒謬
在昨日立法會特別財務委員會上,預算案內補選撥款再次成為議員的焦點。專業會議的梁美芬就指,所謂的「公投」在香港雖非刑事罪行,但實屬違憲違法,現在特區政府撥款進行補選,是把責任「攬上身」。王國興則提出,倘有補選候選人在宣傳品用上「公投」字眼,或呼籲市民參與「公投」時,特區政府仍協助寄出這類型的單張,等於無視「公投」違反《基本法》的本質,安排亦非常荒謬,故要求當局在該些宣傳品中印上警告字句,以平衡此不合理的舉措。
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在回應時說,特區政府已多次表明不承認所謂的「公投」,任何人嘗試以所謂的「公投」形式改變香港政制發展均不符合《基本法》規定,也沒有法律效力,但重申政府有法律責任,需要按照選舉條例協助進行補選,而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特區政府要協助候選人免費寄出補選宣傳品,倘內容涉及違法內容,相信其他政府部門會處理,而非由律政司負責。
譚耀宗促當局表明立場
另外,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在會上提到,除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外,律政司司長日後亦應多就涉及《基本法》的社會爭議,例如所謂「公投」等表達特區政府立場,黃仁龍強調,維護《基本法》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法律政策科有人員專責跟進有關事宜,律政司會繼續小心考慮應就哪些議題作出適切回應,並重申特區行政長官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已就所謂「公投」問題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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