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海新聞中心記者張一波29日電】力拓案四名「主角」被判7至14年刑罰。對此,國內外爭議頗多。澳洲外交部長斯蒂芬.史密斯(Stephen Smith)甚至認為「判罰過重」。
外媒:判決令人失望
路透社昨日引述了多名外國分析師及專業人士的評論,澳洲國立大學法學院Ann Kent認為,力拓案審判過程中缺乏有關指控性質的細節信息、物證缺失透明度,未能揭曉認罪背後的原因,以及缺乏對證人的交互訊問。她稱,這次審判讓外界失望。
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柯恩(Jerome Cohen)向路透社稱,中國不讓澳洲駐滬領事旁聽部分審理過程,是違反了中國法律及領事協定。他指出,基於中國與澳洲領事協定,派遣國國民在接受國受審,應允許領事官員旁聽,即使是不公開審理亦不得有異議。
此外,Pengana Capital投資組合經理人Tim Schroeders認為,這次判決的刑期很明顯不是小小的警告,而是稍稍嚴厲了。Steel Business Briefing澳洲經理Paul Bartholomew亦稱,胡士泰刑期之長,讓他感到意外。
雖然,外國評論多認為,今次判決量刑過重。不過,長期關注力拓一案的上海正成律師事務所律師方正宇卻表示,如此判罰,並不能算重。
受賄10萬可判死刑
方律師稱,依照中國刑法規定,受賄數額巨大的,將依情節處以10年、無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判罰。同時,中國法律明確規定,數額達到10萬以及10萬以上的即為「巨大」。顯然,4人的受賄數額都超過這標準。
近年來,中國對於死刑的判罰越發慎重。方律師說:「10年前,受賄7,500萬元基本就是死刑。鑒於本案4人的自首情節,法院亦酌情採取了更適中的做法。就算不考慮本案的政治背景,這樣的判罰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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