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5日 胡士泰、王勇、葛民強、劉才魁等4名力拓員工,被上海市國家安全局刑事拘留。中澳關係一度陷入緊張。
2009年7月9日 上海市國家安全局稱,胡士泰等4人採取不正當手段刺探竊取中國國家秘密。
2009年8月11日 胡士泰等4人被正式批捕時的罪名降格為「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2010年2月10日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對澳洲力拓公司胡士泰等4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侵犯商業秘密犯罪一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0年3月22日至3月24日 該案於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進入庭審階段。4人因受賄及侵犯商業秘密罪被起訴,並承認受賄行為。
2010年3月29日 因「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法院一審判決胡士泰有期徒刑10年、王勇14年、葛民強8年、劉才魁7年。面對判決書,胡士泰表示「自己得到了公正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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