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鄭佩琪)政府研究救護車實施分級制意見後,建議分為3階段推行,首階段最快明年初實施,至2014年全面推行。根據建議,推行分級制首階段時,消防處控制中心人員會在救護員抵達前,向召喚者提供簡單的急救指引。但有病人組織團體及救護學會認為,政府建議非緊急個案的救護車目標召達時間為20分鐘,較現時的12分鐘長,應該縮短。
消防處在去年7至11月就分級制諮詢公眾,共收到560份意見書,社會人士普遍支持建議的分級制原則及模式,約70%贊成建議的目標召達時間、向召喚者提供急救指引等。保安局及消防處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在首階段,救護員未抵達現場前,控制中心人員可就灼傷、出血及骨折等容易識別的傷病,向召喚者提供簡單急救指引;提醒召喚者帶同傷病者的病歷、藥物等資料,供急症室醫生參考。
暫定2014年全面推行
第2階段,消防處控制中心人員會按照分級制的發問指引,向召喚者提出連串問題,以了解傷病者情況,定出其緊急程度,然後給予適當的急救指引,同時可向趕赴現場的救護員提供詳盡及有系統的傷病者資料,預計2013年實施。消防處事前會訓練通訊中心人員,並會推行大規模公眾教育活動。政府暫定於2014年仔細檢討分級制第2階段的成效,才決定全面推行分級制,訂定調派救護車的先後次序。
非危急個案 20分鐘到達
另外,救護召喚亦將分成3級,第1級為危急或有生命危險,救護車須於9分鐘內到達;第2級是嚴重但無生命危險,救護車在12分鐘內到達;第3級為非危急個案,救護車於20分鐘內到達。消防處救護員會不贊成制度分成3個級別,建議推行2級制,第1級召達時間改為6分鐘,第2級為11分鐘。
該會副主席屈奇安表示,倘實施分級制,第1級危急個案召喚時間縮短至9分鐘,惟該類個案僅佔整體約30%,第3級非緊急個案的召達時間則為至20分鐘,較現時長了8分鐘,他認為或會令公眾有不滿。
英國救護學會(香港分會)也認為,第3級非緊急個案的目標召達時間太長,建議縮短至15分鐘。民建聯的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成員葉國謙昨表示,相信控制中心人員經過專業培訓後,能夠為有緊急需要市民提供適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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