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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建議任命鄧楨、司徒敬及夏正民為特區終院非常任香港法官,令終院非常任香港法官將由3名增加至6名。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除建議委任馬道立擔任特區終院首席法官外,曾蔭權亦建議任命現職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的鄧楨法官、司徒敬法官及夏正民法官為特區終院非常任香港法官,令終院非常任香港法官將由3名增加至6名,在處理終院案件時,工作調配上可以更靈活。
非常任港法官增至6人方便調配
曾蔭權指,3位法官均為傑出律師,在處理刑事案件及民事案件(包括憲政案件)方面經驗豐富,樂意接納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作出有關任命,而在徵得立法會同意後,他會根據《基本法》第88條作出正式任命。而終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歡迎有關任命,並知悉政府當局將會就有關的推薦任命徵求立法會同意。
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484章)規定,設有一份非常任香港法官名單及一份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名單。目前,共有3名非常任香港法官及11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非常任法官的人數上限為30名。在聆訊及裁決上訴案件時,終審法院審判庭由5位法官組成,即終審法院首席法官、3名常任法官及1名非常任香港法官或1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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