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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證監會昨首度回應上市公司洪良國際涉嫌財務數據造假而遭凍結近10億元資產一事,證監會指出,高等法院昨頒令,繼續凍結「洪良」及其4家全資附屬公司的資產,涉及的金額達9.974億元。這是高院3月29日應證監會的緊急要求發出臨時強制令後,在取得個案各方同意下頒發的命令。
證監會在臨時強制令發出後,已對「洪良」展開法律程序,指「洪良」的招股章程載有重大的虛假或誤導資料。證監會稱,上述的臨時強制令將繼續生效,直至法院另行頒令。臨時強制令凍結的資產總額,相等於「洪良」在2009年12月首次公開招股時,向公眾集資所得的淨收款項。
臨時強制令旨在防止有關資產在證監會完成調查前遭人耗散,假如法院飭令「洪良」回復首次公開招股前的狀況或作出賠償,臨時強制令亦可確保有足夠資產應付有關命令。假如證監會的指控成立,證監會將會尋求法院作出命令,安排將「洪良」上市籌得的資金,歸還予那些曾在首次公開招股時認購並仍然持有「洪良」新股的投資者,以及那些在「洪良」上市後曾購入其股份的投資者。
據證監會披露,自3月29日至今,證監會發現約有8.32億元的款項存於「洪良」及其4家香港附屬公司的銀行帳戶內。這些銀行帳戶內的款項現已受制於上述臨時強制令。證監會正繼續查訊,以找出該筆達9.974億元資產中其餘款項的下落。證監會指,「洪良」在日期為2009年12月14日的招股章程中披露重大的虛假或誤導資料,投資者可能基於這些資料而認購「洪良」的股份。此外,證監會指「洪良」在其招股章程中,嚴重誇大了公司財政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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