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私營殘疾人士院舍的營運及服務質素廣受關注,港府擬為有關院舍引入發牌制度,預料本立法年度內向立法會提交有關草案。然而,有立法會議員批評當局有意將院舍的服務標準降低,務求讓更多新院舍達標,但亦有議員指出,目前只有極少數院舍符合最低標準,擔心條例通過後,私營院舍無法過渡而倒閉,令院友失去容身之處。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當局會確保院友的住宿問題不受影響。
降每人居住面積 被批服務倒退
社署在2002年發出《殘疾人士院舍實務守則》,為營辦者提供最低服務標準的指引,並正為立法規管私營殘疾人士院舍擬訂新的實務守則。有立法會議員昨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批評,當局擬降低新的實務守則要求,例如將院友平均居住面積由8平方米降至6.5平方米,讓現有院舍容易過渡,是一種倒退。
此外,當局為了籌備發牌計劃,亦在2006年起推行私營殘疾人士院舍自願登記計劃,作為改善院舍服務質素的過渡措施,但目前54間院舍當中,僅6間參與計劃並符合社署的最低要求。立法會議員李鳳英擔心條例通過後,不少私營院舍會倒閉收場,要求當局承諾解決有關安置問題。另一名議員葉偉明則擔心將來沒有足夠人手監察院舍。
張建宗表示,立法過程絕不容易,新的實務守則已充分諮詢各界意見,當局在院舍要求上絕對一絲不苟,且條例會附帶配套,為未符合要求的院舍提供資助,協助他們改善設施及人手以達致要求,且有中期檢討。他說:「如果趕絕院舍,反會令服務受影響。」他強調,條例下亦有懲罰機制,最高罰款10萬元,另加每天罰款1萬元,當局亦會停止向違規院舍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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