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推出「新飛龍」標誌設計。有民建聯的旅遊業代表向財爺曾俊華申請,可否將新標誌印在他們的卡片上。財爺說,要回去諮詢法律意見才知可否,但樂見多些人使用這個標誌,並笑說這是好事。
「新飛龍」標誌的版權由特區政府擁有。財爺昨日在出席民建聯的午餐會時,席間就有人向財爺提出,他們到世界各地做生意,會與當地人士交換卡片,大家許多時候都會將自己的相片印在卡片上,他認為新飛龍的設計很漂亮,希望可以把飛龍標誌也印在卡片上,希望有助推銷香港形象。
財爺在回應時說,多些人使用這個標誌是好事,若大家需要使用,他會回去諮詢法律意見,又笑說這個標誌設計得很好,用起來「打橫擺又得,打直擺又得,非常方便」。 ■本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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