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狄嘉
羅馬天主教會各式滅火措施,俱未能撲熄「十字架門」性醜聞怒火,愈燒愈近天主教教宗本篤十六世本人。
有關醜聞的爭議和訴訟,是否波及教宗本人已不是問題,歐美輿論現時討論的,是什麼時候會有人循國際司法機制立案控訴教宗?身兼梵蒂岡教廷「元首」的教宗,享有國際公認的豁免被訴權嗎?
德國教會日前設立輔導熱線,接待和處理曾受教士性騷擾受害人,第一天便接到四千四百多個電話,負責人大感意外;
德國最新民意調查,二千五百萬天主教信徒,估計有五分之一想脫教,美國方面,○六年時不滿本篤任教宗的信徒僅有百分之四,如今升至百分之二十四,此外,百分之五十五的過半天主教徒,不滿本篤處理教會性醜聞的措施;英國已有人採取行動,表達不滿,超過一萬人聯署,要求取銷今年九月接待教宗的訪問行程,並且有人認真考慮,在英國法庭入稟,援引國際司法合作標準,刑事起訴教宗協助隱瞞教會內的性騷擾行為。
刑事起訴天主教教主可能立案嗎?難度相當高。首先,「強姦」和「性騷擾」就算被接納和「種族滅絕」、「戰犯」等罪行一般,列入國際司法管轄受理範圍,但是,串謀隱瞞犯罪程度未必一定。而且,就算證明了天主教會和本篤,有計劃、有系統地隱瞞和掩蓋教士性騷擾行為,教宗也享有「國家元首」的豁免被訴權。(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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