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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首次就「普選定義」進行表述。香港多名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及法律界人士均認為,喬曉陽首次清楚說明普選的定義,不但有助香港社會未來就最終普選模式作討論,也顯示中央政府對反對派顯示了最大的誠意,回應了他們對普選定義的疑慮。
各國制度有別 政制不能照搬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見圖)在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喬曉陽的講法是回應了香港「普選聯」對未來普選有更清晰定義的要求,呼籲立法會議員支持這個政改方案,使香港政制向前發展,不再原地踏步。
不過,她強調,香港各界不能將喬曉陽說的普選定義,簡單地歸納為「普及而平等」,而應全面地去理解講話中「各國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採用不同的選舉制度來實現普及而平等的選舉權」,即還要考慮各階層均衡參與、有利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符合香港的法律地位等原則;普選是一產生辦法,通過修改《基本法》附件可以進行改變,但政制的設定原則則不可能改變,香港任何政制上的改變都必須符合喬曉陽上述提出的政制設定原則。
就民主黨提出的區議會選舉方案,她認為,方案涉及改變功能界別的產生辦法,要另外走一次「5步曲」才能實現,並非這次政改方案可以處理的範圍。
譚惠珠坦言,此次的方案與05年方案很相似,已有很大的「翻叮味」,大家應理解特區政府提出的方案都很難脫離上次否決方案的影子,因此若這次方案再被否決,亦很難避免2016年的方案將與這次的方案相差不遠,這只會令香港政制無法有較大的實質進展。
陳弘毅:首次表述助港討論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系講座教授陳弘毅指出,喬曉陽講清楚普選定義是好事,「中央方面第一次就著普選內普及和平等的元素作出正式表述,比較全面地講出中央政府對普選的理解,有助於香港社會未來就著最終的普選模式問題進行討論」。
法律界歡迎 樂見中央誠意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律師馬豪輝認為,原本人大常委會決定中2012年不討論普選問題,亦無獲授權處理,喬曉陽此次的講話,解釋了未來普選的方向基礎,不但是首次提出的概念,充分回應了反對派對普選定義的疑慮,也是中央政府對反對派在政制框架下所能發出的最大誠意,故反對派應支持2012年方案。
被問及功能界別問題和民主黨提出的方案,他則強調,這些都已超出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框架,應留待下屆特區政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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