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中新社14日電:中秋節和國慶節將接踵而來,北京市人保局今天表示,用人單位如果在假期安排加班,應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其中法定假日工資為日工資的3倍,休息日工資為2倍。
休息日工作2倍計薪
北京市人保局表示,中秋節、「十一」假期分為兩類,法定節假日是9月22日(中秋節)、10月1日、2日、3日共四天為法定節假日;這期間用人單位若安排勞動者加班,應按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9月23、24日,10月4、5、6、7日共6天為休息日,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由於共計10天的假期被「分割」,有網友稱之為「史上最折騰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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