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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計劃立例提高勞工權利,要求企業董事局成員要有三分之一來自職工代表。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吳若賢)廣東省政府就提高勞工權利立法問題進行諮詢,其中要求企業董事局成員要有三分之一來自職工代表,引發港商極大的反響。香港4大商會及多個行業商會在與廣東省政府商討後,獲當局答允豁免包括港商在內的外資企業,不受有關新條例的相關限制。
工資須協商 職工任董事
參與是次商討的經濟動力立法會議員林健鋒歡迎有關決定,並相信這對在粵港資企業會有很大幫助。
廣東省政府早前就制定《企業民主管理條例(草案)》、《集體協商條例(草案)》諮詢,其中建議只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職工提出工資集體協商要求,資方便必須展開協商,同時企業董事局成員要有三分之一來自職工代表。在諮詢開始後,香港多個商會團體隨即強烈反對。
港四大商會 陳情獲體諒
香港4大商會,包括中華總商會、香港總商會、中華廠商聯合會、工業總會及多個行業商會代表昨日到廣州,與廣東省法制委、港澳辦及勞動局等代表會面,反映了港資企業的困難,得到省政府的正面回應,並獲答允豁免包括港商在內的外資企業不受限於工資集體協商要求和董事局成員要有三分之一職工代表的規定。
林健鋒表示,勞工權益非常重要,但新條例對勞工權益保障的要求較高,若應用於港資企業,會對經營造成很大的壓力和困難,許多港商亦向他反映,有關條例帶來的實質運作問題。他歡迎廣東省政府的豁免決定,避免許多港資企業因新法例而引發經營困難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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