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31日電 31日上午,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在鳳凰縣人民法院就鳳凰「少女跳樓」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經法院審理查明:9月4日,被告人林義、龔丞、韓曉東、徐磊和王凱採取暴力、脅迫及投放「K粉」等手段,欲與被害人邱某某、侯某發生性關係,雖因被害人強烈反抗等原因未得逞,但其行為均已構成強姦罪。5名被告人實施的共同犯罪行為導致了被害人邱某某墜樓身亡的嚴重後果,社會影響極壞。
據此,中級人民法院以強姦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林義、龔丞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無期徒刑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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