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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屆兩岸金融學術研討會的主題是「ECFA簽署後兩岸金融業面臨的機遇與挑戰」。 香港文匯報記者何凡 攝
——已確立三大運作原則 盡快發揮ECFA效益
香港文匯報訊 據台灣《經濟日報》報道,攸關兩岸第二波金融協商進程的兩岸「經合會」平台,今年底前可望出爐,而且,兩會在運作方式、議題範圍、出席成員等細節上,已確立三大原則,ECFA的落實,將可看到更多的實質政策。
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9日出席第16屆兩岸金融學術研討會,離去前媒體詢問海基、海協兩會底下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簡稱「經合會」)何時成立?
鄭立中連說兩個「很快」、「很快」。他說:「我們現在已經在緊鑼密鼓的協商了。我想很快,很快」;媒體追問今年底前是否可能出爐?他說:「很可能」,並且解釋,目前剩下出席成員等細節尚待拍板。
熟悉此案人士指出,兩會針對「經合會」的運作,已確定三項原則。
因應議題 隨時啟動
第一、運作方式已界定為「非常態性」,換言之,「經合會」並非兩會底下固定的組織,而是在議題導向下,隨時可被啟動運作的一個平台或機制。
第二、議題方面,按優先順序可分為三個層次。1.ECFA 「早收清單」裡已經寫明白,已經講好要執行的事項。倘若執行時遇到困難,隨時可透過「經合會」商討,這也是經合會成立後,將第一優先處理的層次。2.ECFA條文已寫明,仍待後續協商的四個領域,包括:貨品貿易、服務貿易 (包括金融)、投資,以及爭端解決。針對上述四個議題,未來如何後續下去,也會拿到「經合會」去討論。3.日後可能產生的新的經濟合作事項。不過,熟悉此案人士指出,「經合會」要處理的事情已經夠多,經濟合作事項雖然也包含在裡面,但會被列在比較後面。
出席成員 尚待拍板
第三、在固定成員與非固定成員方面,據悉,兩會已有共識,除了台灣「經濟部」與大陸商務部各指派「最多一位」「副首長級」人士參與,其餘出席人員,將設定為「副首長級以下」。
該人士解釋,這麼做的好處是,可讓真正最熟悉狀況與細節的第一線人員,親自上陣討論,以快速發揮ECFA的政策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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