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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80年歷史的老店蓮香樓。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80年老店「蓮香樓」去年經歷鬧雙胞風波後,已故掌舵人顏志人的同居女友韓怡,與顏的子女爭產案亦如箭在弦,案件昨於高院預審時,披露韓怡手持一份2003年訂立的遺囑副本,但元配2名兒子等卻未獲分毫,他們指亡父曾表明不會再留其他財產予韓,又指既然遺囑正本不知所終,應宣布2003年遺囑無效。
顏志人女友持03年遺囑副本
爭產案乃顏志人同居女友韓怡與顏的6名子女對壘。據悉,韓怡手持的2003年遺囑副本中,只有韓怡本人、顏的長女顏信華、三女顏瞻華、二房兒子顏令英(譯音)獲分遺產,而顏信華及顏瞻華對官司也抱中立態度。
至於元配次子顏尊彝、四子顏尊理及另一人顏令柱(譯音),在2003年遺囑中並未獲列作受益人。由於韓怡表示遺囑的正本下落不明,顏尊彝等人將於審訊中提出將遺囑宣布無效。爭產案已排期至明年5月23日正式開審,預計審訊24日,法庭將於1月26日作聆訊前覆核,再決定是否需要更改開審日期。
據稱顏不打算再留財產予韓
代表顏令英及顏令柱的資深大律師鮑永年指出,雙方同意韓怡的財富來自顏志人,但至於實際金額有多少則備受爭議;鮑續指,顏志人曾在一次家庭晚宴中提及,與韓怡相處的這段日子,已把所有韓怡應得的財富贈予她,遂不打算再留其他東西給韓,鮑永年要求韓怡披露多年來物業買賣的文件,好讓法庭知道買樓的資金來源。不過,韓怡則聲稱顏志人臨死仍擔心她不夠錢用。
此外,爭產案其中一名關鍵證人Desmond Cheung,與顏志人及韓怡相識很久,身為律師的Cheung曾代表顏志人處理樓宇交易及準備2003年遺囑,預料Cheung要作供1至2天。法官林文瀚表示,此案的關鍵在於各方的可信性,以及顏志人及韓怡的關係。
這宗爭產案於2008年展開之初曾節外生枝,顏志人子女去年不滿堂兄弟顏尊輝另起爐灶開設「蓮香居」,眾人暫停干戈,讓長女顏信華出任臨時遺產管理人,指控顏尊輝侵權而興訟,惟顏尊輝出示2007年與顏志人簽訂的買賣協議作反擊,指顏志人生前已將蓮香樓股權以7千萬元出售,法庭最終判顏尊輝勝訴,侵權訴訟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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