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87歲地產界富商患上腦退化症,其妻指控丈夫對女傭及看護不檢點,甚至在她面前對女親友有不軌行為,決意提出離婚。此外,富商2名千金鬧不和早於2008年露出端倪,該地產商家族的紛爭愈演愈烈。
高院指其夫精神上無行為能力
高院於判辭中把鬧離婚的地產界富商名字隱沒,只以代號「A先生」及「A太太」稱呼涉案夫婦。根據高院昨下達的判辭,86歲的富商妻子A太太,早於去年12月9日呈請離婚,聆訊於今年11月23日展開,預計審訊12天,惟A太太直至11月9日要求把一份補充呈請書存檔法庭,當中包括A太太指控A先生對女親人有不軌行為,家事法庭法官拒絕批准存檔;A太太遂就家事法庭法官決定上訴高院,惟高院昨駁回上訴,認為該份呈請書毋須納為證供。司法機構資料顯示,離婚案已押後至明年4月19日,屆時A先生會提出抗辯。
判辭指出,現年87歲的A先生早於1995年患上腦退化症,及至2008年11月21日正式被高院宣告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mentally incapacitated person);即使是今次的離婚官司,A先生也要由訴訟監護人文暮良(譯音)代表。A太太指A先生在2004至2005年間作出不合理行為,令她無法再與丈夫同住,去年底提出離婚。判辭交代A太太近日輕微中風,現時仍留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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