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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健表示,中成藥註冊制度本周五生效後,任何人銷售、進口或管有未經註冊中成藥,即屬違法。香港文匯報記者嚴敏慧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嚴敏慧)中成藥註冊制度本周五生效,任何人銷售、進口或管有未經註冊中成藥,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監禁兩年及罰款10萬元。現時不少市民外遊時,均會購買保健性質的中成藥返港自用,香港衛生署表示,若有關中成藥未有在港註冊,市民攜帶回港亦屬違法,但會視乎個別情況,例如市民根本不知該藥品未經註冊、有關中成藥全為自用、攜帶數量是否合理等,引用法例內的免責條款,免除市民法律責任。
衛生署數字顯示,截至今年10月,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收到逾1.67萬宗中成藥註冊申請,當中1.4萬宗申請為過渡性註冊。委員會至今則發出約9,150份「確認中成藥過度性註冊通知書(HKP)」,約2,130份「確認中成藥註冊(非過渡性)申請通知書(HKNT)」,以及9份「中成藥註冊證明書(HKC)」。另有約5,400宗註冊申請被拒,主要為申請人無提交基本安全測試報告,或未有遞交足夠申請資料,及168宗因藥廠結業或未有相關牌照等,自行取消註冊。
中醫自製藥獲豁免
中成藥註冊制度本周五實施後,所有無註冊中成藥均不得在港銷售,當局將加強巡查製造商、批發商及零售層面,以防未經註冊中成藥在市面供應。衛生署助理署長(中醫藥)林文健表示,衛生署設有熱線電話23195119供市民舉報,該署收到投訴後會跟進處理。他又指,尊重註冊中醫師專業自主,中醫師若在診所內為個別病人製造中成藥可獲豁免註冊。
至於市民如何分別中成藥是否取得註冊,林文健稱,逾1.1萬隻取得註冊的中成藥,均獲分配「HKP」、「HKC」或「HKNT」字頭的序號,但承認由於規範產品標籤和說明書的條例明年底才實施,現階段並無規定中成藥必須在包裝上列明註冊編號。對於市民購買產品時無法適從,甚至有機會誤墮法網,他強調,中醫藥管委會已在網上公布已註冊藥品名單,市民亦可致電熱線查詢。
帶入境轉售屬違法
近年不少市民會由外地攜帶中成藥回港自用,林文健表示,凡未有註冊的中成藥,當局均不建議市民服用,而市民管有相關藥品亦屬違法。惟他表示,法例大原則為規管銷售,故設有免責條款,市民若不知藥品未有註冊,能證明藥品為自用,以及攜帶數量合理,相信海關及衛生署人員會酌情處埋,但強調「水貨客」大量攜帶無註冊中成藥回港售賣,法例絕對不會容許。
對於有中醫師團體批評註冊制度推行倉促,林文健回應指,當局多年來一直循序漸進進行中成藥管理,今年5至7月期間亦就法例諮詢業界,並曾舉行簡布會,又招聘中醫學生逐間製造商、批發商及藥行等介紹法例,強調現時是規管的合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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