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目前,駐香港特區的外國領事館及香港的公營機構等,在立法會功能界別可登記為選民並投票,引起社會各界爭議。特區政府在向立法會提交的本地立法建議中,建議刪除領事館及國際組織登記作為團體選民以在功能界別投票的資格。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強調,是次修訂乃基於外國政府不應參與香港政治的原則而作出此技術性的修訂,而過去的選舉法例仍然符合《基本法》。
21國領館為功能界選民
翻查立法會功能界別的選民登記冊,在總商會功能界別的1,039名登記選民中,包括了比利時駐港領事館及維也納市政府辦事處,而總商會目前的成員亦包括美國、英國駐港領事館等21間外國領事館,以及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街道委員會等,根據法例均可登記為總商會選民。體育、演藝及文化界的登記選民中亦包括台灣光華新聞文化中心等。
修訂不包括非官方機構
林瑞麟昨日在會見傳媒時表示,當局理解到社會有意見認為海外政府組織不應有資格在功能界別投票,故在檢討有關安排後,建議在《立法會條例》新增條文,令在《領事關係條例》(第557章)的領館及《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條例》(第558章)及《國際組織及外交特權條例》(第190章)的國際組織不再合資格登記為團體選民。
就有關建議未有刪除香港的外國商會及台灣光華文化中心的投票權,林瑞麟解釋,這些組織是在香港參與各種的商業活動或社會事務,性質與領事館不同,而按照《錢七條》的原則,光華文化中心並非官方組織,因此可以依法登記成為功能界別的團體選民。
代表香港總商會的立法會議員林健鋒強調,總商會是極具代表性的商會,意見受社會重視,很多機構及公司都希望成為成員,參與討論商會的經貿政策,外國駐港領事館加入總商會,只是為了協助推動該國與香港的商貿發展,交流兩地的營商資訊,並不涉及政治目的,又指其他功能界別甚至地區直選中,均有不少外籍人士成為選民。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則質疑稱,有關修訂只屬小修小補,最終仍需全面取消功能界別,全面落實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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