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對於中大的研究,有病人組織表示歡迎,相信會有更多患遺傳病的病人考慮生育,但同時該技術有助孕婦及早知道胎兒的遺傳性疾病,或會令終止懷孕的個案增加。有醫生亦認為,類似的研究一定會引起道德爭議。
根據香港侵害人身罪中第47條規定,孕婦要申請終止懷孕手術,必須經2位註冊醫生同意,終止懷孕原因包括,繼續懷孕對孕婦生命構成的危險或對其身心健康所造成的損害比終止懷孕為大、胎兒出生後極有可能身心不健全並足以造成嚴重傷殘、孕婦未滿16歲,或孕婦在3個月內曾向警方報案,自稱是亂倫、強姦、迫姦、誘姦或迷姦的受害者。
對於中大的研究結果,病人組織香港肌健協會主席劉偉明表示歡迎,他相信會有更多肌肉萎縮症的病人因此考慮生育。但他亦指出,由於新方法在懷孕早期已能驗出胎兒是否患上遺傳病,會導致兩個可能性,父母可以提早在心理及生活上作好準備,亦可能會提早選擇終止懷孕。
專家:限檢測嚴重疾病
中大醫學院婦產科學系教授劉子健指出,類似研究一定會衍生道德問題,即使現時使用的羊水測試亦不例外,劉子健表示,雖然技術上可以在孕婦血漿內的DNA中驗出所有遺傳病,但亦應只針對最普遍及最嚴重的疾病檢測,「醫療團體要有道德底線,並有責任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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