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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商發現手機在外地使用數據漫遊服務時,一般會向客戶發出短訊提示。圖為網絡商宣傳街檔。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譚靜雯)智能手機愈趨普遍,市民隨時不自覺啟動流動數據系統,使月費激增,甚至接獲驚人單價。香港電訊管理局表示,今年1至11月期間,共接獲1,083宗涉及流動數據服務的投訴,已超過去年全年的337宗,增幅高達2.2倍。其中,有投訴人到日本旅遊時,用手機上網下載影片,被流動網絡營辦商收取高達8萬元數據漫遊費用。消委會指出,涉及3G流動寬頻及GPRS的投訴飆升,今年截至上月累計1,491宗,涉款高達309萬元。去年更收到一宗高達18萬元的投訴。
流動寬頻用戶增至464萬
智能手機及先進流動通訊裝置日益普及,香港流動數據服務市場近年也蓬勃發展。電訊管理局助理總監(規管事務)劉光祥表示,流動寬頻用戶的數目由去年7月的320萬,激增至今年7月的464萬。一年間,用戶增加144萬個。同期,流動數據使用量也由去年384太字節(Terabyte/TB),增至1,236太字節。
不過,流動寬頻用戶增加,相關投訴也隨之上升。電訊管理局數字顯示,今年1月至11月期間,共接獲1,083宗涉及流動數據服務的投訴,主要涉及帳務投訴,當中87%為本地通訊、13%為漫遊;73%投訴涉及金額介乎500元至1萬元不等,超過2萬元的投訴佔2%,低於500元則佔20%。
數字顯示88%用戶「不自覺」
該局數字也顯示,88%用戶不經意或不自覺使用流動數據服務,當中44%不知道已使用龐大的數據量、30%更不知道曾使用手機上網,14%則以為只是使用WiFi上網。劉光祥指出,有關本地流動數據服務的投訴,平均涉款約幾千元。其中一名長者投訴人到日本旅遊幾天,期間曾用手機上網下載影片,但卻不自覺使用了數據漫遊服務,最終被網絡營辦商收取高達8萬元數據漫遊費用。投訴人與營辦商經多番磋商後,事件將近解決。
電訊局促營辦商補救
劉光祥指出,電訊局關注到投訴數字激增,今年5月已去信所有流動網絡營辦商,要求採取措施處理有關問題,包括容許客戶選擇取消個別服務、設立收費上限、當數據用量達到預定水平時,將自動向客戶發出提示短訊等。惟個別營辦商在處理有關措施時,仍有改善空間。他指出,香港電訊業競爭激烈,現階段無意把有關措施加入發牌條件中,且收費應由巿場釐定,消費者可自行選擇合適營辦商。但劉光祥強調,當局會不時檢討,有需要時採取強硬措施。
去年投訴個案最高涉款18萬
消委會數字也顯示,去年全年有473宗涉及3G流動寬頻及GPRS的投訴,包括銷售手法、收費爭拗、服務質素及合約條款,涉及金額約為103萬元,其中涉款最高的單一個案高達18萬元。而今年1至11月,有關投訴達1,491宗,涉款高達309萬元,最大金額的個案約8.5萬元。
該會指,去年收到的涉款18萬元個案,事主把手提電腦借予朋友到韓國使用。他曾先後2次向電訊商查詢其電腦內的軟件搜尋器是否不支援海外使用,即無法在海外使用數據漫遊服務。該電訊商明確表示並不支援,可放心使用。但其朋友返港後,事主卻收到電訊商高達18萬元的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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