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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客投訴瑜伽業者涉騙錢財。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郝君兒) 港府採納市民意見,將健身、美容及瑜伽等服務都納入冷靜期涵蓋範圍,惟美容業指其售賣服務以次數為主,非以年期為限,7日冷靜期根本不切合他們行業的運作模式,反而日後服務套票被迫縮減到半年內,消費者可享優惠反而減少;有瑜伽中心負責人更指出,如為避開冷靜期而縮短合約,中心或不能維持營運,而顧客如果退款,商戶更需承擔額外的信用卡手續費。
改推少於半年套票 可避規管
美容院負責人朱似萍表示,公司營業10多年,目前90%都是熟客,他們多購買套票,基本上什麼時候都可以享受服務,而且套票不設限期。她指出,一般會為每個不同客人度身設計所需療程,通常客人首次光臨就會開始療程,客人不會先到店舖諮詢及購物套票,7天後再開始療程,故當局建議設立7天冷靜期,根本不切合他們這行業的運作模式。
為符合法例,朱似萍表示唯有改推少於半年期的套票,避過規管,但現時購買美容院套票,次數愈多,年期愈長,消費者得到的折扣愈大,故如果限半年要用光套票,顧客所購次數將較少,可享受的優惠亦會較少,對顧客而言不太划算。香港瑜伽協會創會會長劉泓汛表示,瑜伽中心如果為避開冷靜期而縮短合約,在收入方面會較波動,可能不能維持營運,一旦顧客如果退款,中心更連信用卡手續費亦會蒙受損失。
加重營運成本 消費者代買單
香港美容業總會召集人葉世雄坦言,就美容服務合約實施冷靜期並不適合,因行業按次數收費,而非按時段收費,故對消費者保障未必有明顯得益,反之套票優惠卻會減少,消費者最終或需以較高價錢購買同等服務。
指銀行扣起款額致周轉不靈
葉世雄又指出,美容及瑜伽中心持續出現結業問題,很多時都與銀行扣起款額導致周轉不靈,例如一美容中心為讓顧客享用信用卡服務,需向銀行支付一年營業額,對經營者負擔沉重,縱最終結業而非倒閉,銀行也以或有消費者追討而延後一年再退回款項,商戶一旦結業,更沒可能向銀行追回款項,但事實上現時消費者往往在商戶倒閉後仍需供款,簽訂的是貸款合約而非分期付款合約,銀行根本沒有被追討風險,仍然扣押巨額按金對商戶並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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