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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2008年金融海嘯令建造業大受打擊,不少工程承建商面對信貸困難,特區發展局在該年年底,引入中期付款安排等臨時措施,提早發放工程費,以協助中小企解決資金流動問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日出席建造業商會傳媒午宴時表示,當局會將該些臨時措施轉為常規撥款項目,同時會考慮在涉及較多預製組件的工程項目,預先付款。
發展局過往做法是當工務工程完成後,才會支付工程費用,但有見小型承建商在金融海嘯後對面信貸困難,當局於2008年底起,在一些工程費用少於400萬元的小型工程,引入中期付款安排的短期紓緩措施。此外,當局亦將過往在工程完成後一年保養期過後才繳付的1至5%保留金,提早發放。
至去年10月底465項工程受惠
林鄭月娥表示,當局會將該些短期紓緩措施轉為常規撥款項目。截至去年10月底,共有465項工務工程合約受惠,提早發放予承建商的合約金額為9.5億元。她又指,一些涉及較多預製組件的工程項目,過往會待組件到達地盤後才付款,當局正考慮在組件未到達地盤,但經檢視沒有問題的情況下,提早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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