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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國泰航空公司空中服務員工會副主席關笑華,於2007年入稟區域法院,指一名會員向其他機組人員發出2封電郵,投訴關挪用工會金錢,內容含有誹謗信息,令她聲譽受損要求索償,案件昨日開審。辯方質疑當時身為主席的關笑華是在未得到會員首肯下,便利用超過8萬元的工會基金修讀法律,所指的工會幹事一致同意她讀書亦屬虛假,該會員只是因關隱瞞事情達5年而作出詢問要求解釋,內容並非含誹謗成分。
告會員發放誹謗電郵索償
案發時為工會主席的原訴人關笑華,現為工會的副主席;答辯人Marla Susilo曾為工會會員,據辯方所指其已於案發後的同年9月離開工會。
關笑華作供指於2007年8月14日,收到朋友的轉寄電郵,內附設Marla署名的電郵,內容指稱關自2002年便在未經工會會員同意下,挪用工會款項於香港大學修讀法律課程。
關其後再得知2日前已有人以匿名方式發放該誹謗訊息,估計是Marla所寫。於9月2日,關再收到另一封含誹謗內容的電郵,雖然署名並非Marla,但認為是Marla使用他人電郵戶口,2封電郵的收件者為約87名工會會員及非會員。
辯方律師則同意第一封電郵為Marla撰寫,但關在8月12日所收到的匿名版本並非Marla所發,可能只是其他會員因欲支持Marla而更改署名再轉寄給他人,該些收件者亦全屬工會會員。關不同意此說法。
質疑當年幹事會非一致贊成
辯方在盤問下亦披露,關自2002年利用工會款項修讀法律,聲稱該開支在工會的年度財政報告「教育經費」一欄交代,但律師卻指財政報告上從沒列明經費用途,向關質疑當年幹事會亦非一致贊成她修讀法律。
直至2007年事件曝光後,會員在5年間一直對關修讀法律並不知情,故除被告外亦有會員發電郵給關要求她解釋,坦言曾有3名會員修讀英文也只須2萬多元,但關卻用了超過8萬元的基金,認為她違反誠信挪用公款,對她感到非常失望。案件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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