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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警員奉命到屯門順風圍處理一宗爆竊案時,發現一條遺留在地上的白金鑽石手鏈,他一時貪心取去打算轉售圖利,怎料警方已向金行發放失物資料,金行通知警方,趁他再到金行取回金鏈時將他拘捕。警員昨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押後至3月7日判刑,被告暫准以現金5千元保釋。
轉售圖利 金行通知警方
被告呂文翰(32歲),被控於去年11月17日,在屯門青山公路藍地段順風圍338A號外,偷取一條價值9350元、屬於梁月儀的白金鑽石手鏈。
案情指,上址於去年11月17日發生爆竊案,梁姓女事主被盜去一批現金及貴重財物,包括一條白金鑽石手鏈。由於手鏈是她從周生生珠寶金行購入,且經修改加長尺寸,故警方案發後通知周生生位於屯門的分店。
呂是其中一位曾到場處理爆竊案的軍裝警員,他案發翌日正值休班,到屯隆街的周生生分店打算轉售手鏈,金行表示需收起手鏈以作估價,同日女經理發現手鏈與警方早前發放的失物資料吻合,於是通知警方調查隊,失主事後到金行認出手鏈。一星期後,呂再到金行時被捕。警誡下,呂指手鏈是遺在盜竊案發現場對外空地,他承認因一時貪心才取去手鏈。
辯方求情表示,呂當時只是拾遺不報,又指他是個盡責的好爸爸,工作表現良好,曾獲警隊推薦及受市民讚賞,同事更為他撰寫求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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