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司法機構委任麥偉德資深大律師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任命於2011年2月10日起生效。
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由於麥偉德在獲委任前是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他在加入司法機構後的6個月內不會處理任何涉及政府的刑事審訊、上訴或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