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功
一個愛爾蘭(Ireland)的公民,寫成多部小說,把首都都柏林(Dublin)描畫得淋漓盡致;他的文學造詣,不少評論家認為是二十世紀中首屈一指的;他更誇口,即使都柏林完全毀滅,只要照著他一本小說中的描述,便可把整個城市重建。這位文學巨擘,用標題的一句話來稱讚絕不為過。
從以上的描述,各位可以猜到是哪位作家嗎?而標題一句又出自他哪本U字首的曠世奇書呢?他是愛爾蘭小說家兼詩人喬伊斯(James Joyce, 1882-1941),作品是他的代表作(magnum opus)--《尤利西斯》(Ulysses)。
百大英文小說榜首
《尤利西斯》如何厲害?單單說一點已足夠:美國Modern Library曾選出二十世紀的100 Best Novels(百大英文小說),結果它高踞榜首。然而,此書卻出了名是非常艱澀的,令無數讀者卻步。
小說的內容極為簡單,全書只描述一天內發生的事,這天是1904年6月16日。喬伊斯為何選擇這個日子?皆因他與妻子Nora Barnacle在這天首次約會。整個長篇故事,就是描述兩位男主角從早上八時到半夜二時,在都柏林到處遊走的路線與遭遇,以及內心世界。二人是Leopold Bloom(利奧波德.布盧姆)和Stephen Dedalus(斯提芬.迪達勒斯),前者的父親是猶太人,母親是愛爾蘭人;後者則是喬伊斯自傳體小說《青年藝術家的畫像》(A Portrait of the Artist as a Young Man)的主人公,是地道的愛爾蘭人。
與荷馬史詩相輝映
書名為何叫Ulysses?原來Ulysses(尤利西斯)是羅馬神話中的重要人物,相當於希臘神話中的Odysseus(奧德修斯),而Odysseus則是古希臘偉大詩哲荷馬(Homer)所撰史詩Odyssey(《奧德賽》)的主人公。喬伊斯太喜愛《奧德賽》和都柏林了,於是藉著這本巨著向兩者致敬。假若閣下熟悉《奧德賽》內容的話,便會發覺《尤利西斯》和《奧德賽》有極多互相對照之處。事實上,《尤利西斯》三大部共18章,全都以《奧德賽》的人物或地點命名--儘管喬伊斯在全書出版前最後一刻把所有部名章名刪去,但現在不少評論家依然沿用這些名字。在《奧德賽》中,奧德修斯在特洛伊戰爭(Trojan War)後到處流亡10年,而在《尤利西斯》中,喬伊斯則把「流亡」的時間縮短為一天,地點則囿於都柏林這小鎮內。
全書有逾26萬字,詞彙多達3萬多字。18章用上了18種不同敘事手法,包括最著名的意識流(stream of consciousness),而且每章分別描述人體一個器官。總之,當中的精心策劃、匠心獨運,處處令閣下歎為觀止。喬伊斯從沒得過諾貝爾文學獎,實在算得上是他本人以至諾獎委員會的憾事。
警句精妙文意高深
很難挑選本書的警句,一來太多,二來要明白前文後理才能真正領略箇中奧妙。不過筆者特意挑選了標題的一句,以示對喬伊斯的敬佩:He's a man like Ireland wants(他正是愛爾蘭所需要的人)。此句出現在第15章,出自一位賣蘋果的老嫗(an applewoman)口中。
下面一小段也經常為人提及:Every life is many days, day after day(每一個人的一生都是許多時日,一天接一天)。We walk through ourselves, meeting robbers, ghosts, giants, old men, young men, wives, widows, brothers-in-love(我們從自我內部穿行,遇見強盜,鬼魂,巨人,老者,小伙子,妻子,遺孀,戀愛中的弟兄)。But always meeting ourselves(然而,我們遇見的總是我們自己)。這幾句,某程度上可概括全書主旨吧。
喬伊斯文意難明,並愛玩文字遊戲,這兒讓大家淺嘗一下吧:He thought that he thought that he was a Jew whereas he knew that he knew that he knew that he was not(他〔布盧姆〕認為,他〔斯提芬〕在想他〔布盧姆〕是個猶太人;同時他〔布盧姆〕知道,他〔斯提芬〕曉得他〔布盧姆〕明白他〔斯提芬〕並不是個猶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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