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貨物貿易途徑:虛報進出口商品價格、簽訂虛假貿易合同、預收或延遲賬款、轉移定價、循環進出口。
2.外商投資渠道:外商投資企業與境外投資企業虛報盈利、外商直接投資、外商投資企業的虛假出資。
3.金融機構業務轉移渠道: 同一個外資金融機構的境內外不同的分支機構來轉移資金、利用合法金融機構的支付結算體系轉移資金系統、短期內轉移巨額資金的手段。
4.出入境私帶渠道:出入境雙牌車私帶現金、漁民漁船私帶現金、個人出入境夾帶現金。
5.經常賬戶下非商品貿易款渠道:服務貿易、國外匯款、單方面轉移收支。 ■資料來源: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教授黎友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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