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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調查指,中國近年通過法院處理的糾紛案件越來越少,但以人民調解方式的個案不斷上升。 資料圖片
由中央組織部牽頭開展的《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研究》的結果顯示,近年中國人民的內部矛盾呈現「群體性事件增多」、「對抗性增強」、「利益性矛盾突出」等特點。
群體事件逐年遞增
《2005年社會藍皮書》顯示,1993年至2003年間,中國100人以上的群體性事件數量由1萬在增加至6萬,參與人數由約73萬上升到超過300萬。而據《瞭望東方周刊》報道,從2003年7月1日到8月20日,到北京市委門前上訪的人數高達1.9萬,群體上訪有347批;到中紀委門前上訪的人數有1萬多,群體上訪達453批。
群體性衝突增加的主因在於轉型期中國社會利益分配格局的失衡,民生矛盾複雜,加上權利腐敗日益突出,導致各種社會問題叢生,以及民眾對腐敗和官僚主義之風盛行的基層政府的不信任。但同時,各級政府正在積極減少群體事件發生,並盡量通過調解、仲裁等方式妥善解決事件。
調解個案逾500萬 成功率近95%
全國統計資料顯示,截至2000年底,全國已建立96.3萬個人民調解委員會,共有近850萬名調解人員。2000年,人民調解組織共處理民間糾紛逾500萬件,其中成功調解476萬個個案,成功率近95%;同時,成功防止因民間糾紛而引起的自殺個案近3萬件,涉及3.6萬人。
由此可見,及時有效化解民生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已成為關乎國家長治久安和鞏固執政黨地位的重大問題。群眾上訪和信訪的問題,絕大部分牽涉民間糾紛,那是可通過人民調解來解決。然而,隨著上訪和信訪人數逐漸增加,加上所牽涉的問題日趨複雜,有人認為推動人民調解制度的改革和發展是中國社會的首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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