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1年4月7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陳振聰訟終院遭拒 翻盤機會微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4-07]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陳振聰決定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圖為陳被捕後由探員陪同到西區警署辦理保釋手續。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在已故華懋主席龔如心千億遺產案連輸兩仗的商人陳振聰,力爭上訴至終審法院,但上訴庭認為陳振聰毫無勝算,指即使他手持的2006年遺囑有效,也不代表陳振聰有權「獨吞」遺產,可繼承多少金額仍是未知之數。上訴庭3位法官一致裁定陳振聰未符合「當然權利」門檻,拒絕批出上訴許可。陳振聰隨即表明會直接到終審法院「敲門」,希望爭取終極上訴。華懋集團發言人表示歡迎法庭結果。有律師指出,倘終審法院拒批申請,警方可即時「行動」,陳振聰隨時面對刑事起訴(見另文)。

 上訴庭昨頒下長9頁的判辭。3名女法官郭美超、袁家寧、關淑馨均認為,陳振聰毫無勝算可言,一致拒絕批出上訴終院許可,並頒令陳振聰支付華懋慈善基金及律政司今次聆訊的訟費。陳振聰隨即透過公關表示,將於28天內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終極勝訴 恐分不足100萬

 陳振聰陣營今次「易帥」。新上陣的資深大律師周家明指出,本案與王德輝及梅艷芳的爭產案無異,陳振聰牽涉的利益超過100萬元,按《香港終審法院條例》可享有「當然權利 (as of right)」上訴終院。不過,上訴庭法官郭美超認為,有關兩宗案例中,勝出者會成為遺產唯一繼承人,但陳振聰即使於終審法院獲勝,仍有待裁定2006年遺囑會否只是「遺囑的一部分(partial will)」、陳振聰的身份是受益人抑或受託人,因此他未必可以繼承全數遺產,最終獲分的可能不足100萬元。

自動上訴機制 須待釐清

 周家明指出,就算勝者無法繼承全數遺產,但也會取得遺產的管理權,既然遺產涉及逾100萬元,陳振聰就有權上訴終院。

 郭美超法官指出,周家明言下之意,任何涉及超過100萬元的爭產案就自動可以上訴終院,她對此有極大保留;但郭美超亦留有餘地地指出,若她分析出錯,終院可受理此案,以釐清《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22(1)(a)條如何應用於爭產案。

 上訴庭昨日開庭後短短1分鐘內宣讀案件結果,陳振聰除了上訴申請被拒,還要支付堂費。

 商罪科高級督察伍國榮全程旁聽。他於庭外表示,現階段不能透露調查進度。龔如心遺產爭奪案擾攘接近兩年,高等法院原訟庭去年初裁定手持2006年遺囑的陳振聰敗訴,指其遺囑是偽造。陳振聰其後提出上訴,但被上訴庭駁回。

相關新聞
陳振聰訟終院遭拒 翻盤機會微 (圖)
無法比擬龔王爭產案
焦點透視:決意直接申請上訴 大律師稱難 (圖)
終極敗訴 警料即提刑事檢控 (圖)
龔如心千億遺產案事件簿
上訴庭拒絕陳振聰的理據
工聯會倡禁旅社捆綁售旅保 (圖)
美亞捐助50萬 易陳先斟酌方案 (圖)
菲司法部長稱調查足夠
反建水泥廠再遇襲 2義工助警拘4惡 (圖)
親友贈利賓納含硫酸 警接手調查
涉騙案保釋候查 銀行司機燒炭亡 (圖)
臥底反黑揭4男女 裸照勒索男子萬元
黑幫尋仇斬傷人 糾黨兇徒囚4年
日本氣團今早抵港 輻射物稀釋無威脅
港102歲女人瑞疑誤飲殺草水不治
「奇女子」余麗莎 告慈德善社禁賣龕
跳白車大鬧大隧 醉漢涉襲警被捕
來論:李怡沒有一點中國人的味道
煙稅車稅有懸念 政府財案「危機」未過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