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內地《環球時報》發表題為《是誰在嚴重違背法律精神》的社評,指出就艾未未正因「涉嫌經濟犯罪」接受警方調查一事,一些西方媒體在第一時間質疑中國警方的說法,堅持用自己的邏輯解讀並試圖影響中國。
社評說,此前西方輿論不顧艾未未家屬及境外媒體都知道艾未未被警方拘押的事實,一直稱艾未未「失蹤」,用這個詞的特殊含義將中國政府比喻成「綁架者」。現在他們又先於中國法庭的調查斷言「涉嫌經濟犯罪」不能成立,宣稱這種調查「非法」,但恰恰是他們的做法,在嚴重對抗基本法律精神,是試圖製造「民主鬥士」法律上的「神聖不可侵犯性」:只要他們在中國從事政治對抗活動,他們就可以超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擁有「豁免權」。
社評強調,艾未未被拘押,說到底是中國每天大量司法案件中的一個,它的審理公正性不會與中國所有案件公正執法的平均值有很大差距。中國是安全的,否則「自由慣了」的艾未未也不會從美國回到中國,西方的外交官、商人也不會把中國當成「最適合發展」的地方之一。艾未未因「涉嫌經濟犯罪」接受警方調查,不意味他肯定就能被定罪,但他是否有罪應當去法庭上說,西方的外交和輿論壓力不應成為是否給他定罪的籌碼。中國早已過了出重大冤案的時代,但少數所謂「政治異見人士」認為中國的法律本身就是非法的,因此對他們來說「什麼都不是」。艾未未曾說,中國人處在一個「黑暗」、「瘋狂」的時代,這不是大多數中國人對自己祖國的感受。
社評最後表示,艾未未如果被最終認定在經濟上犯罪,這和他是否宣揚「民主」無關,如果硬要扯上點關係,那就是任何人從事政治活動,屁股更要乾淨些。如果被證明他無罪,對他的無條件釋放也應超越政治,如果也要扯上點關係的話,那就是,當局今後抓任何涉嫌犯罪的公眾人物都應更謹慎,證據須十分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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