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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認為,不應為最低工資法例設立「緩衝期」。香港文匯報記者曾慶威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最低工資生效前夕,再有政黨要求給予半年緩衝期。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在回應此事時說,緩衝期與政府當局提出的酌情權是兩個概念,倘法例實施初期,有個別僱主無心之失觸犯條例,值得諒解,故當局可以個案式地酌情處理,但強調法例不設延遲執行的緩衝期,「法例生效就生效,這亦是立法會通過的」。
指工資提升助請人
梁振英又讚揚工商界在最低工資問題上付出努力,又指自己至今看不到條例生效造成普遍的失業率上升,反而工資提升有助老闆聘請人才,相信勞資雙方雖然在未來有數個月的調整適應期,但只要大家同舟共濟便可克服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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