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羅敬文) 港府今年3月底刊憲修例禁止在本港水域拖網捕魚,並採取「先訂立後審議」程序。由於立法會議員截至本周三(11日)限期前未有提出任何修訂建議,令有關條例草案毋須表決下自動通過,並於明年底生效。世界自然基金會深表歡迎,將會協助受影響漁民轉型,從事生態旅遊等業務。
議員無任何修訂建議 自動通過
港府為使漁業資源盡快得以復原,已於3月25日刊憲就《漁業保護條例》附屬法例作出修訂,全面禁止在本港水域拖網捕魚。因應當局採用「先訂立後審議」程序,立法會議員須於本月11日限期前提出修訂,若限期前未有任何修訂建議,條例則毋須表決下獲得通過。
世界自然基金會高級環境保護主任李美華表示,歡迎有關修例獲得通過,料條例於明年12月31日生效後,將可使本港漁業資源逐步恢復。她稱,根據哥倫比亞大學的研究,禁止拖網5年後,魚類可較以往多30%至70%;漁獲可以增加10%至45%,魷魚和墨魚的數量更會增加35%,而珊瑚魚數量亦增加20%。
當局早前加碼至17億元向受影響漁民提出特惠津貼,將於本立法年度申請撥款。李美華說,在補償有關漁民損失外,基金會正了解漁民需要,初步估計受影響漁民多達1,400多人,其中有數百名漁民需要轉型至其他行業,基金會將於下月舉辦工作坊,助漁民轉型,現正聯繫從事生態旅遊業務及潛水觀光團機構,助漁民轉行駕駛遊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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