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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在八達通事件後政府已提出多項改善使用個人資料的建議,但調查指仍有多間銀行沿用舊有的含糊條款。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政府早前就檢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發表報告,提出包括將違規賣個人資料刑事化等建議。新論壇昨日公布有關銀行的客戶個人資料保障調查,發現10間本地銀行中有7間銀行仍然沿用舊有的個人資料聲明,保留大量「涵蓋條文」,授權銀行可將客戶的個人資源作不同用途,卻毋須知會客戶。新論壇理事、律師蘇俊文批評,絕大部分銀行至今仍沒有向客戶清楚交代移交資料的用途等使用個人資料的情況,是利用現行私隱條例的漏洞,用客戶個人資料謀利,完全忽略了其社會責任,私隱專員及銀行公會都應盡快敦促業界改善。
信用卡申請表沿用舊有條款
新論壇日前調查了本港10間銀行的信用卡申請表,發現有7間銀行在個人資料保障部分仍沿用舊有的含糊條款,亦沒有確定客戶個人資料的轉移對象,而且銀行在轉移個人資料前,也毋須通知客戶。僅有3間銀行略為修改個人聲明,但只是在聲明中詳細列出推廣的範圍,更加入了「銀行或因而獲得報酬」的條文。
蘇俊文形容,在政府提出多項改善使用個人資料的建議後,仍有多間銀行保留大量「涵蓋條文」,只是繼續讓銀行更合法地使用客戶個人資料圖利,對保障客戶個人資料毫無幫助,也令客戶對個人資料全無掌握能力。
他建議,銀行應跟從政府提出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修訂建議,盡快修改現有使用客戶個人資料的錯誤做法,私隱專員及銀行公會也應盡快敦促業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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