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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女士510萬購入的地舖,懷疑是拆牆僭建。區議員吳寶強助追訂金。香港文匯報記者嚴敏慧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嚴敏慧) 510萬元買一道牆?一名市民本月中斥資510萬元,購入九龍城一幢大廈的「地舖」作投資,繳付30萬元訂金及簽定臨時買賣合約後,始發現「商舖」疑是僭建,而她實質購入大廈面向街的一道牆壁,頓感被騙。大廈業主立案法團解釋,該牆的業權原屬發展商擁有,去年售予一間私人公司,該公司把牆拆去後再重建,更霸佔大廈停車場空間,圍成「商舖」出租。法團及管理公司多次發信要求新業主還原不果;向屋宇署投訴,署方卻以項目只屬「內部裝修」,未有即時危險,不作跟進處理。
今年62歲的謝女士計劃購買地舖作投資,獲美聯地產介紹以510萬元購入九龍城成龍居一個「地舖」。她表示,該經紀稱有關「地舖」已與商戶簽下3年租約,更曾親身到舖位視察,覺得沒有問題即簽約繳訂金。及後,謝女士到銀行安排按揭,才發現交易「出事」,經律師查閱交易文件,才發現買入的為一道外牆。她說:「經紀一直說是舖位,我當然毫不猶疑就買,完全無想過是一幅牆。」她懷疑被騙,稍後會向警方求助,並會到地產代理監管局投訴,冀能取回30萬元訂金。
成龍居法團投訴無人理
成龍居業主立案法團秘書張顯邦表示,發展商去年10月把位於大廈地下,一道約4米闊、3米高的向街外牆賣予一間公司,該公司即時把外牆拆去,並佔用停車場內商場專用卸貨車位,改建成6呎深的商舖放租。直至今年2月,有關「商舖」開始裝修,3月租予一家地產代理。他表示,由拆牆工程至「商舖」建成,先後多次向屋宇署投訴僭建問題,該署先後以新建牆身沒有結構性問題,及根據現行法例沒有即時危險的建築物不需處理為由,拒絕理會。
民建聯吳寶強批屋署拖延
協助法團的民建聯九龍城區區議員吳寶強表示,3月底再向屋宇署查詢時,該署以「沒有即時危險」為由,拒絕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他批評,公眾人士可隨意進入該商舖,又涉及清拆及重建,實為大型僭建,不明白屋宇署為何能定義為「室內裝修」,擔心僭建物一旦倒塌,法團隨時要「上身」,質疑該署處理官員、議員僭建個案可迅速解決,但成龍居事件卻拖半年之久,批評做法是雙重標準。他指出,前業主以100萬元購入該外牆,後改成「商舖」以500萬元放售,批評是謀取暴利的無良行為,擔心再有投資者受騙。
另外,法團對屋宇署的回應感憤怒,法團認為今次的僭建已佔用大廈公眾地方,亦有機會對大廈結構造成影響,要求屋宇署正視及跟進。屋宇署發言人回應,需要翻查檔案紀錄,才可以提供資料及回應;至於業權爭議,則不屬於該署權責範疇。美聯物業工商舖發言人則指,有關交易是由業主委託進行,過程中有第二間經紀公司參與,美聯未有接觸買家,但詳情仍要了解成交過程後才能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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