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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在澳門,國務院港澳辦主任王光亞被在場的傳媒問及香港應否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時說,立法是應該的,但何時立法要大家達成共識。
就23條立法的問題,民建聯副主席劉江華強調,一切應該按照《基本法》辦事。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則認同,應該按照實際情況決定何時立法,而最重要的是立法的內容。
不過,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則借題發揮,聲言王光亞所言,反映「中央對《基本法》23條的立法態度有所軟化,並稱現在並無立法必要,應待全民普選特首及立法會後,才是立法的合適時機。公民黨議員湯家驊聲言,王光亞所言會對新一屆特首候選人構成一定壓力,又稱該黨並非反對23條立法,而是認為在涉及「國家機密」及「以言入罪」的定義的解釋未得到妥善解決前,不應急於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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