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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郝君兒) 港人對投資的熱情歷久不衰,部分市民更報讀投資課程以增加相關知識,惟小心「學投資變真買賣」。證監會在《選擇》月刊以專文提醒投資者認清「模擬投資」與「真實買賣」,有見近期市面出現聲稱可傳授投資「必勝法」的培訓課程廣告,證監會提醒市民應提防課堂學習變成真實的「落盤買賣」,過去曾有「導師」未領牌就向學員提供投資意見,結果被判監禁。
坊間部分短期投資課程,或為期數天或數小時,但學費動輒逾萬元,亦有機構以免費講座招徠,向投資者推銷學費高昂的「賺快錢」課程。證監會指在香港純粹經營培訓機構,或分享一般投資知識,毋須向證監會領牌,法例也沒有訂明課程的收費上限,但任何人未獲牌照,不能經營與證券交易有關的相關業務,包括提供投資意見,否則或可被判監。
證監會提醒投資者,一旦發現課堂上「導師」由教授普通金融知識,變成推介某隻股票,甚至提出可代為進行真實的買賣,便要提高警覺,因進行真實的股票買賣,超越授課範圍,參加者或未學到知識前,已先招致金錢損失。
可在證監網紀錄冊核對資料
為避免付學費後被「投資顧問」誤導而投資,證監會提醒投資者,應瀏覽證監會網站的《持牌人及註冊機構的公眾紀錄冊》,以查核有關的教育機構或授課導師是否已註冊或領牌;即使已領有牌照,市民也應查看紀錄冊上有關機構或人士獲准進行哪類受規管活動。亦需查閱有關機構或人士的牌照是否仍然有效、持牌人是否曾遭紀律處分,及公司是否曾更改名稱。
證監會強調,投資者不應單靠投資顧問的「貼士」買賣,事前必須做足功課,了解自己的財務需要,認清不同產品的風險,衡量產品是否符合投資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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