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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警察談判組昨示範「遙距」游說持搶劫匪挾持人質時的情況,談判員透過通話器與劫匪對話。(下圖)「談判球」(紅圈)內有鏡頭、收音器及喇叭,方便談判員與劫匪對話。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國權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佩琪) 為勸爬上橋頂示威的雞苗運輸工人,警署警長劉志堅失足墮橋殉職,引起公眾對警察談判組的關注。談判組今年截至上月,奉召出動32次,去年全年則出動81次;70%案件涉及企圖自殺,30%涉及事主自困室內。自殺死者以男性居多,企圖自殺人士則以女性居多。警察談判組主管黃廣興警司表示,談判關鍵是善用聆聽技巧,讓事主自覺受重視;談判員會按照不同環境,佩戴適當的安全裝備,例如避彈衣、頭盔、繩索及保護鞋等,甚至動用遙距攝錄器材,監察現場情況。
警隊於1975年設立警察談判組,屬自願兼任性質,由警務人員兼任。該組現有82位成員,事前須經筆試、面試及為期2周的密集式專門訓練,再跟隨資深成員實習半年。警員考督察及警署警長升級試時,都會接受相關的訓練。
掌握事主資料有助溝通
黃廣興昨表示,去年成立研究及發展小組,研究外地案例,分析企圖自殺人士的共通點,「內向、外向的人,要有不同的溝通模式」。
他說,本港企圖自殺者以女性較多,自殺死者以男性較多,死者多為中年人、失業及欠債,如掌握有關資料,有助談判員提高危機意識,懂得如何跟事主溝通。
本月中一名雞苗運輸工人在中環爬橋頂示威,前往調查的警署警長劉志堅,在爬上天橋時墮下殉職。黃廣興表示,劉志堅並非談判組成員,該組每位成員都曾接受基本安全訓練,並會按照不同環境,提供適當的安全裝備,例如避彈衣、頭盔、繩索及保護鞋等。倘需要在高空位置或天橋工作,警方會和消防處商討,安排合適的裝備,安全為上。
游說避免觸動對方情緒
談判組每次接到奉召要求後,一般於30至45分鐘到場。黃廣興說,談判員游說事主時,須注意言行,以免觸動對方的情緒,也不要講「善良的謊言」,談判員最重要是運用聆聽技巧。
加入談判組2年的督察陸振中,曾處理20宗個案,去年曾於昂船洲大橋游說一名企圖跳橋的男子。他憶述,當時大橋的風速高,男子一隻腳置於橋外,擔心對方會被風吹倒墮海。幸好1個多小時後,男子打消尋死念頭,他說,游說時需顧及環境和事主、其他同事及自身安全。
談判員4小時勸服企跳女
擔任談判員5年的督察賈錦琳昨笑言,很多時是臨時出動,首個「談判」是說服妻子讓他外出工作。至於正式的談判,他試過用4小時勸服企圖跳樓的女子,「不想有生命在(我)面前犧牲」。賈錦琳曾處理50多宗個案,未曾有失敗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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