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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近30名婦女到淫褻物品審裁處請願,抗議消閒雜誌以女性祼照及貶低女性的字眼為封面,要求審裁處嚴格監控。資料圖片
在民主的社會裡,政府的權力來自人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重要的法治精神,所以任何人都有權提出訴訟或進行抗辯的權利。而這種權利不能因為當事人的經濟情況而遭受剝削。因此,一個法治的司法制度都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援助制度,以確保普羅大眾都有均等的權利。
法律援助是為合資格的申請人,在民事或刑事訴訟中提供代表律師或大律師(如有需要)的服務。
法律援助主要適用於在區域法院、原訟法庭、上訴法庭及終審法院審理的案件。此外,亦適用於裁判法院聆訊的交付審判程序。
任何人士,不論是否香港居民,只要牽涉在上述法院的法律程序,便可申請法律援助。只要申請人的財務資源符合法定規定,而案情又具充分理據提出訴訟或抗辯,便可獲得法律援助。資料來源:香港法律援助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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